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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以随父或随母姓,也是可以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抚养人的姓氏,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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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涉及的因素很多,一般如下: 1、孩子2周岁以内的,还在哺乳期内,其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 2、孩子2周岁以不,不满10周岁的,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一般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生活环境等等来决定。 3、孩子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一般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一般是孩子愿意跟谁,抚养权就归谁。 4、孩子已满18周岁的,那是不需要抚养的。至于其户口要跟谁,那就是孩子的自由了。
这个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包括双方经济条件、教育环境等。若是孩子比较小,还在哺乳期阶段,跟母亲一方比较合理。如果孩子已经满十周岁,则要考虑孩子的选择。总之,应该选择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与孩子共同生活。
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来对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那么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这样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最终皆大欢喜。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那该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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