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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住房交易中,纳税人可以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确认房屋的原价值,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
二手房交易中,能否查到房屋原值,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确认房屋原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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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发[2005]173号《通知》,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根据税法的规定,房地产原值(房地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30%后的馀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地产账户原值×(1-30%)×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规定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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