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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业单位改企业有没有置换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单位自己的规定。不在单位了,如果不是你自己提出离职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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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常住户口,单位集体户口与家庭独立户口具有同等的权利
在事业单位工作十二年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在该单位工作十三年,可以领取到十二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工资标准原则上是按你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至于你的工资低的问题,你可以查查是否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你不仅可以要求按该标准计算经济补偿,同时,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赔偿。第八十五条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职工失业前12个月内用人单位和本人必须连续缴纳失业保险,不得中断,否则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中断缴费的,对失业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的,应当继续连续按月缴费,直至连续缴费满12个月条件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方可受理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对于拖欠的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力缴纳的,失业保险机构在计算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中断缴费每满一年,核减一个月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造成失业人员相应减少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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