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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收财产是重于罚金的财产刑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
1、是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以其个人财产为限; 2、《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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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集体和个人的债务,应当偿还。包括所负国家,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2)必须是正当的债务首先。《刑法》第五十九条的条文,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没收全部财产的,且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非正当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其次。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刑法》第60条中有规定,经债权人请求:(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
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一)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会秩序的要求。 (二)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都应当对没收的财产名称、数量等在判决中写明,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人财产一部分或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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