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二)向办理机关查询其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及结果并要求答复;(三...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二)向办理机关查询其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及结果并要求答复;(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机关负责承办信访事项的机构、人员应当对信访事项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信访处理意见。
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应当向信访人送达盖有本机关印章或者信访专用章的信访处理意见。信访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其请求,办理机关查证认定的事实、依据和办理结论等内容。
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4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5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