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二)一方丧偶生...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计划外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阻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二)侮辱、伤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故意毁坏其财物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只有一个女孩的;(二)在未被列入移民规划的山区贫困自然村居住7年以上,只有一个子女的;(三)男到有女无儿家落户、赡养扶助女方父母的;(四)男方的同胞兄弟或同胞兄弟的配偶,年龄超过30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没有生育能力的。符合前款第三项规定,女方姐妹多人,二人以上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只批准其中一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498人已浏览
835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