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也会列明醉酒、吸毒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
在没有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豁免理由的情况下,交通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分别在责任限额内支付。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民法典 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偿;机动车商业保险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权人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8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