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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当事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由未取得房屋产权且已不在此居住的申请人在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满3年后,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
不是本地户口,只要符合申请条件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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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性住宅包括公租、廉租、经济适用住宅和限价商社,种类繁多,普通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环境和家庭情况向当地住宅保障部门申请。2、有稳定的工作:与使用者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主要城市连续支付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在主要城市连续支付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在主要城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者和个人工商店4、收入也有一定的限制:单身者的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2人家庭的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2人家庭的月收入不超过1500元。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定期调整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向社会公布。5、没有房地产。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要城市没有私有所有权的住宅(私有所有权的住宅包括签订合同未取得生育票的住宅),营住宅和廉租住宅,申请日前3年内主要城市未转让住宅。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满3年后,未取得房屋产权且已不在此居住的一方,原有住房不再认定为个人住房。认定起始时间,属于法院民事调解的,以民事调解书时间为准;属于法院判决的,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时间为准;属于协议离异的,以协议书时间为准,申请前均应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此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若因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需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经相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后,可视为无住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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