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
房主被起诉了,且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该套房产的,该套房子是无法过户的。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包括被查封的房产: (一)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产权不仅仅是70年。全国统一实施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全国统一实施工业用地、公益事业和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全国统一实施商业、文体、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虽然只有一处房屋,但如果明显超出本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因此,可以将超出标准的房屋依法进行处置,还清申请人的欠款,但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临时住房给被申请人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在第七条接着又规定,对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可以拍卖被执行人所拥有的那部分房产份额。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2人已浏览
473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