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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解答: 在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的都可以。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
没有此类规定,只要双方自愿,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申请办理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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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需要到双方的户籍地, 你们结婚多久了,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1、可以的:当事人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当事人的离婚证、符合要求的照片等; 2、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可以。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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