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因继承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依据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流程:审批证件→情况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告书→报告审查→发行证明书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的户籍必须在本村2、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继承。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大部分地区作出的规定,一般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等情形可以申请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