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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以来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是法律赋予的,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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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指出: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未规定的,当事人签字之日视为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同时的。本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为准。如果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另一方写的签字时间是合同的生效时间。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候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应当按照双方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劳动合同当事人生效。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以下几类:1。固定期限,双方约定结束固定日期的劳动关系;2、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结束时间;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生效时间,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的生效时间的原则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时生效。 如果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章账号查询系统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公章我们要妥善的保管,如果遗失公章的,需要及时的挂失。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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