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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和重大活动期间临时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临时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技术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营运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为保障道路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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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的经营期限为四年至八年。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经营期限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期限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按照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二)超出核定的期限、范围、区域或者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三)客运站出售未经批准的客运站(点)车票,或者接纳未经批准进站营运的车辆的;(四)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检测的;(五)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未经批准停运的。
道路运输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保护正当竞争,制止非法经营。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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