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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主要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 (6)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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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有很多环节,包括合同谈判、起草、评估、签署、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暂停、终止等。施工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经济法律地位平等,无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反合同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日常工作报送制度和进度款审批制度是每个施工单位都应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是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分解落实到人,协调各方积极配合合同实施。3、日常工作提交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向合同管理处提交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和下周的工作计划,以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目前成本核算人员对现场合同不熟悉,无法及时将费用索赔项目纳入当月支付要求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批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审核进度款。作为一名合同经理,我们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设单位建立的各种合同管理制度,并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的有力武器。综合管理工程风险。只有抓住合同管理的核心,才能统筹规划和控制整个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本人认为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的话,应该是有效的吧,关于协议的有效性登录的话,去询问,可以参考与采纳律师的意见去更好的保障自己权益。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1、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法释(2004)14号》第二条。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合同不应按无效处理。《法释(2004)14号》第五条。 3、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需要注意分别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原因。《法释(2004)14号》第三条。 4、在审理挂靠纠纷时,对被挂靠单位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未经当事人申请并举证,法院一般不主动审查。 5、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处理合同无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双方支付工程价款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实务中,如未完工程,或者工程大规模改变设计等,按照合同约定已无法计算工程款,则不排除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委托评估的办法来认定工程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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