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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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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行为人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却不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并处或者单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作为犯罪主体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在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提起公诉前主动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在法院判决或者裁定行为人应当支付劳动报酬,但行为人仍旧拒绝支付的,则成立。
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名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出于维护社会稳定考虑,而将劳动纠纷入罪化处理,因此,必须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的程序,比如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法院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判决书已生效、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2)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如今除了劳动关系之外,其实劳务关系也是大量存在的。而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来看,除了用人单位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外,那种个体经营户也是有可能出现的。于是,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中规定犯罪主体就包括了自然人和企业。当然,此时也要符合了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认定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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