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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厅禁止自带酒水、食物涉及到了法律问题。餐厅的禁止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的。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
禁止自带饮料违法,属于霸王条款。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即消费者可以选择自带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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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对,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它提供的不是合同价,而是封顶价,不是实质的合同谈判。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就是承诺。 2、招标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的方式,广泛应用于货物买卖、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租赁、技术转让等领域。 3、为了公平、合理、有效地使用纳税人的财产,一些国家规定,凡涉及国家与私人企业之间的大宗交易,如国家订货、市政建设等都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我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建设工程等方面也有规定采用招标投标方式。 4、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在最接近公平、合理的价格上达成交易、签订合同。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以吸引投标人投标的意思表示。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全部条款的意思表示。 对于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
饭店禁止自带酒水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你们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这样做,告知经营管理者,禁止自带酒水这样的规定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属于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应属无效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禁止自带饮料违法。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商家设立的禁止自带饮料规则属于其利用主导地位设立的霸王条款,强加消费者义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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