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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七万左右,有欠条欠账5万,能否以个人名义扣押对方车辆?

2022-07-24
对情况紧急的、查封不等于执行。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法院扣押对方车辆价值超过判决对方应付欠款,是不以对等金额为条件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裁定驳回申请,但当事人只要提供应付欠款抵押就可以解封;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只要提供担保就可以,如果法院扣押对方车辆价值超过判决对方应付欠款。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扣押,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冻结。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车辆是不可分割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则依然可以扣押,裁定驳回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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