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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工待岗期间劳动者是否需要继续上班,为什么停工待岗期间工资

2022-03-05
因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以企业是有权利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但是,如果是无期限的延续下去的话,毕竟劳动者也是要吃饭的,并且停工待岗期间劳动者是不能再就业的,因为,原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再就业必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影响(难听一点的就是给用人单位抓住把柄),这时候,我们应该考虑一点就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并且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情形,停工如果是超过了三个月以上的话,劳动者依照上述条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要求经济补偿金的,第二,顺延至劳动合同期限满,合同终止,企业提出续签,就必须满足上述条例提供劳动条件,否则,视同用人单位无法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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