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属于强奸,无法构成强奸罪名。女方反告强奸,强奸证据链无法构成的,不会有法律上的责任。 2、强行发生性关系是会构成...
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属于强奸,女方控告强奸的罪名不成立。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女方自愿并且年满14周岁就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有严重罪行的应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即使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能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7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1,332人已浏览
6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