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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问题,具体规定如下: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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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每件收取400元申请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企业应对劳动仲裁:根据通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法律文书;认真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制定应诉策略和方案,对对方的请求逐一提出答辩意见;提前准备好需要的。
公司裁员,那么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那么就合法,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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