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
抵押担保(即不移转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担保(将特定的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以及留置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方式主要有五种,分别是: 1、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 5、定金: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1) 担保:是指第三人(担保人)与债权人(担保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2) 抵押、质押:是指合同一方或第三方以其特定财产向对方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方式。 定金:是指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支付一定货币的保证方式。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留置: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占有的对方财产进行的扣留保证方式。当扣留期限届满,对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人有权依法出售扣留财产,并优先从价格中清偿。
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如下: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是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3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