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孩子的抚养权不能协商一致,你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3.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举证自己更适合法院孩子,就得有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未来成长更有利。比如双方基本条件情况、学历、双方父母情况、孩子现生活的环境、孩子自己的意愿等。 4.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具体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建议申请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构成轻伤或者以上的,依法追究对方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构成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等。 (2)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具体视孩子的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幼儿一般随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环境、抚养能力以及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等因素进行判决,已满十周岁的孩子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802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