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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负责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而受到欺诈,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诉讼:(...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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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予追诉。 2、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即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立案标准为: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4、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立案标准为: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4、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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