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
1、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住建部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完成后,登记是否符合条件申请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杭州公租申请条件:(一)城市中等收入住宅困难家庭申请公租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2、申请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47691元以下3、申请人在市区没有住宅。(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者申请公共租赁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持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发行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持有中级(包括)以上职务,或者高级(包括)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不到7年(硕士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或者高级(包括)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没有住房资格,或者直接住房资格,或者在5个市的住房资格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查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劳动者的,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申请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本次公告受理时间从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 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自提交申请材料到确认选房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1.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 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91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