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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时效是是六十天,有一些特别的情况也会产生延长或缩短,在提请复议时一定要事先询问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不能想当然。
(1)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时效是是六十天,有一些特别的情况也会产生延长或缩短,在提请复议时一定要事先询问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不能想当然。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不公正的行为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还可延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内向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申诉的,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未及时告知而耽误申诉人的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视为因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复议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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