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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虽然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但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过申请续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继续使用。...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工业用地使用最高年限为五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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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工业用地使用最高年限为五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工业用地最长使用寿命为50年。买受人通过参与拍卖或政府直接分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进行第二次交易,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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