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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

2022-02-27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签约后才知道房子有五年的租约在先。现在租客不愿意结束租约,听中介说,我要等到租约期满才能入住。请问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吗?如果是,请问如何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呢?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首先,带租约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两个问题: 1、买卖不破租赁。对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我国现行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2、对于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买家还需注意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所以,购买二手房应注意房屋是否带租约。很多中介或者卖家为了尽快促成交易,有可能隐瞒上述情况,买家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或者不重视是否存在租赁,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届时将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如何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买家可到房管局查询该物业是否有出租备案,但现实情况是大量业主出租物业并未办理租赁备案,买家除了实地考察外,可通过约定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来尽量规避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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