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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续签采购合同范本,你可以参考一下子。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公司***部职工***,我于***年*月*日进公司,***年*月*日至***...
采购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合同。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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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XX年11月6日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作为一名行政人员,每天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这一年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能力学识还有一定距离,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要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努力改正自身缺点,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有读者来信询问,《政府采购法》规定:“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是否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多次签订补充合同呢? 答:对采购人来说,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往往具有很强的重复性。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要采购与原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如果重新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可能会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也会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因此,有必要明确采购人需要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是,在签订补充合同时,除了数量和金额改变以外,不得改变原采购合同的其他条款。 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原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多次需要,因此,实践中可能会出现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多次签订补充合同的情况,这也是允许的。 但是,无论签订多少次补充合同,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这是衡量政府采购补充合同可以签定几次的根本标准,也就是说补充合同签几次不是问题的关键,补充合同可以多次签定,但补充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百分之十,一旦已经或将要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政府采购补充合同就不可以签订了。
签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比如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等。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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