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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照此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
1、员工要明确,如果是公司要辞退员工,那么就要让公司出一份辞退员工的声明。 2、公司辞退员工后,员工可向公司索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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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员工要明确,如果是公司要辞退员工,那么就要让公司出一份辞退员工的声明。 2、公司辞退员工后,员工可向公司索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是通过和劳动者协商的方式并且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么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有两个处理方式: 一、劳动合同继续与新公司有效,工作年限计入到新的公司; 二、劳动者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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