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按照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广泛关注、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
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一)涉及群体利益、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情况做出了规定。即“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征得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同意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的,视为申请。”所以,你可以在起诉时,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将参加审理,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范围限于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必须是第一审程序中才能适用陪审制度,二审程序不适用陪审制度;第二,在我国,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均可吸纳人民陪审员参审,第178条、第39条和行政诉讼法第68条也有相关规定。此外,根据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的有关规定,一审可以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一般来说,案件中的事实问题,是指需要查明的案情,在证据的基础上,认定是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实施了什么行为,解决的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本院查明”的部分相当于事实问题。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是对已经认定的案件事实在法律上作出评价,包括性质认定和如何处理,解决的如何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相当于法律问题。此外,法庭审判过程中的庭审程序问题,主要属于法律问题。在大部分刑事、民事等案件中,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存在一定界限,但也有部分案件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交织在一起。在个案处理中,通过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的待证事实、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据规则等作出解释说明,可以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作出区分,保障人民陪审员更好地行使职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4人已浏览
2,852人已浏览
1,273人已浏览
8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