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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发生相互返还的法律后果。如果在合同解除之前,买受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那么,双方相互返还房款和房屋后,由于出卖方收回房屋后...
根据你所述,虽然对方存在一些质量不过关的地方,但这个应该达不到根本违约,如对方未根本违约,你就能单方解除合同,现在你单方解除合同了,你这方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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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时,合同终止时,双方约定对已形成附加装修的物品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解除合同,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馀租赁期间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间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应当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解除合同,剩余租赁期间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四)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剩余租赁期间的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签了装修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当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时,合同可以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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