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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下列人员除外: 1.因出差、就...
1、符合上述条件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已婚的,还应出具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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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九条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哪些流动人口应办理居住登记: (一)拟在义乌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义乌户籍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我市3日内到各镇(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15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二)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居住的人员、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或培训的人员、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应由相关单位、机构负责办理居住登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信息报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 (三)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下列人员除外: 1.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2.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3.因婚姻迁移异地居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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