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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作品完成两年内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法人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 特殊职务作品指主要利用法人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的职务作品,或者双方以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法人享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首先,职务作品的认定。职务作品是指单位的工作人员履行其在单位中的本职工作或者本单位交给的本职工作以外任务创作完成的作品。 由此可见,职务作品有两种:是履行其在本单位的本职工作所创作的作品,例如某影楼的摄影师在工作期间为顾客拍摄的婚纱照即为职务作品; 完成单位交给的本职工作之外的其他任务的创作完成的作品,例如甲为某影楼的会计,业余爱好摄影,一天影楼顾客较多,影楼让该会计暂时作为摄影师为顾客的婚纱照一套。 职务作品可以是作品分类中的任何一种作品形式。 认定职务作品时应考虑的条件主要有两个特征: (1)作者和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作品的创作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其次,职务作品著作权如何确定归属。 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 (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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