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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
【缓刑期间离退休待遇】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89〕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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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9年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如果安排了临时工作,可以按照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缓刑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缓刑期满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重新确定的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劳动者在缓刑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此期间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用支付工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员工被拘留,有期徒刑宣布缓期执行的,缓期执行期间停止发放原来的工资。对于安排临时工作的缓期执行者,原国家公务员根据本人缓期执行前基本工资额的60%支付生活费的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资中固定部分的85%的金额支付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支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本人受到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的85%的金额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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