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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即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它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也是复议机关有复议审查权的税务行政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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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1)征税行为,包括①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②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③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包括颁发税务登记证,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行政赔偿,行政奖励,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复议包括的范围如下:(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等等。
在税务部门上班,要进行考核了,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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