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班撞上是因工受伤,且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工伤引起的残疾鉴定。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受伤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您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您受伤的情况可以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计算公式:31195元×20=623900元31995元为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算工伤。本案目前来看不属于工伤。但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话,可以启动机动车交强险,在10000元医疗费限额内赔偿你的医疗费损失,在11万元的限额内赔偿你相关的误工、残疾等相关的损失。交强险是不用区分责任就可以赔偿的。建议你以交通事故赔偿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就能很好的解决问题了。
上班撞上是因工受伤,且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工伤引起的残疾鉴定。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受伤的劳动者的工伤赔偿由劳动保障部门理赔,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受伤的劳动者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原告受伤后因遭遇医疗不当,原告可以向医院主张医疗服务合同违约赔偿或者侵权赔偿。工伤的赔偿包括从劳动者受伤开始的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伤残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原告已经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理赔或者单位的赔偿,原告再向医院主张的赔偿,实际上其主张的赔偿已经包含在工伤赔偿之中。如果原告得到工伤赔偿,又获得医院的赔偿,那么就是“好事两头占”了,不适用“损益相抵”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人身损害的原因既有医疗事故的因素又有其他事故原因的赔偿案件,探讨在这类事故赔偿的“损益相抵”原则是很有必要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