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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起诉状;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
1。起草起诉状;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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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起诉状;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对方执意不离婚的,说明现在无法就问题与对方协商一致,也就是说不能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来与离婚,那么只能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离婚。一方在法院的,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一方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经过立案程序及一方当事人向递交民事诉状,当事人身份证、等基本的证据材料。之后是受理。法院接受立案材料之后,在审查通过之后,就会送达诉讼材料给对方。之后是开庭,法院安排具体的开庭时间送达双方传票。庭审双方当事人当庭就是否费用权归属等进行辩论。最后是判决之后,双方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即可。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上诉。
我国婚姻法以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修正案)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第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第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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