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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不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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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约,但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外。
合同到期没续签的视为自动续签,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没续签,但是劳动者自己也不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那劳动者正好可以借劳动合同到期为理由辞职。 视为自动续签的前提条件是,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续签,但劳动者还一直在岗工作的。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知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企业同意续签,且在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续签,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不同意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企业同意续签,但续签的条件降低,导致员工不同意续签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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