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设立公司时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参照民法善意取得的原则,公司如果是善意不知情的,公司...
股东以犯罪所得财产向公司出资的处理办法: 1、公司不知情的,属于善意受让人,不承担责任,返还犯罪所得财产的责任由股东自行承担; 2、公司知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以犯罪所得财产向公司出资这样办: 1、如果设立公司时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参照民法善意取得的原则,公司如果是善意不知情的,公司没有返还的义务; 2、对于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处罚时,要拍卖或变卖处置其股权。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未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其来源必须合法。出资人以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如果在司法机关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之前,其已补足出资,那么其股东资格仍应予以确认,并可据此主张分红和股权利息;但在司法机关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将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予以追缴后(通过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那么其出资自然没有到位,股东资格自然就丧失了。 风险提示:公司股东被认定为系以违法所得出资,股金被司法机关作为赃款上缴国库后,如果公司并未在合理催告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解除其股东资格,其在法律意义上一般仍有股东地位,并不因此丧失股东身份。但是,这也并非毫无影响,由于其未全面履行股东基本义务,其股东权利也受到限制。
股东以犯罪所得财产向公司出资这样办: 1、如果设立公司时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参照民法善意取得的原则,公司如果是善意不知情的,公司没有返还的义务; 2、对于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处罚时,要拍卖或变卖处置其股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