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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网利有风险吗

2021-11-15
第一,资质风险。与金融机构不同,金融机构是净资本管理。银行和信托公司都必须有自己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从几亿到几十亿甚至几十亿不等。而且注册资本不是用来经营的,而是一种担保,一种门槛。但由于网贷公司门槛低,政府还没有出台指导意见,几千到几万的平台软件都可以买到。很多在民间借贷中欠款较多的人,在平台上购买虚拟借款人和虚拟抵押物,以高利率吸引投资者投资。高利率一般为年利率至少30%,个别平台达到50%至70%。第二,管理风险。P2P点对点借贷是指投资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将资金借给需要资金的个人,看似简单,实际上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复杂。P2P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业的创新模式。它的发展只有几年,市场还没有达到成熟的水平。许多投资者和借款人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为了高回报而去,而资本需求者则为了套现而去。作为一家网贷公司,由于其初衷只是为了盈利,其组织架构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没有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和资质,很难把握和处理平台运营中的问题,产生大量坏账,最终只能倒闭。第三,资金风险。作为P2P网贷平台,投资者的资金流也很重要。很多网贷平台不仅没有采用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还可以利用投资者的资金。特别是一些网贷平台的CEO自己从平台上借了几千万,用于企业运营,实现了自借自用。风险无人控制,无人承担。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资本风险,只能落在投资者身上,这也是很多平台能跑的原因。目前最安全的方法是将投资者的资金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进行监管。作为平台,要严格控制投资者资金的使用。这样才能增加投资者资金的保障。就拿贱人贷来说,这个平台审核比较认真,而且贷款也比较快,适合急救和资金周转。

相关法规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配置充足的资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自借贷合同到期起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两年以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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