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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屋贷款时,必须向银行出示房产证以此来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不可以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况如下: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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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解困房”等特殊类型房屋外,合同双方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约定的价格,应当予以保护,开发商或购房者一方以政府调整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为由要求变更合同价格,可予以支持;而其中一方以建筑材料或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变化为由,要求变更合同约定或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二、在合同中,开发商和购房者约定了价格,同时又约定实际成交价格以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时,后一方要求按核定价格变更预售商品房价款的,应予以准许三、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房屋价格大跌,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除了以上几方面需注意外,对预售合同的变更也应准确把握。如当事人以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内容显失公平为由,提出变更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随意变更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形如下: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子的事实; 5、房屋质量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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