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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
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情况 一是当事人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的,其主观上也就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二是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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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1、酒后驾车,逃避酒精检测,事后接受处理。如果事故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离开现场,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取证,几个小时以后或者第二天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酒后驾车,可认定其逃避对其饮酒驾车的行政处罚,即可确定其交通肇事逃逸。 2、报案后逃逸。发生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及时报案,但报案后逃离现场,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3、在现场隐姓埋名不承认自己是事故车辆驾驶人的。发生事故后车辆驾驶人没有离开现场,但是隐姓埋名,藏匿身份,不承认自己是事故车辆驾驶人,后经查获归案或投案自首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在现场隐姓埋名、藏匿身份”的实际效果与逃离是相同的,外观形式上也是勘验现场的交通警察在现场找不到事故车辆驾驶人,本质上与“逃离现场”一样。虽然人车均在现场,但驾驶人对事故车辆弃之不理,与弃车逃离实质上是一致的。 4、冒名顶替的。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找人冒名顶替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冒名顶替”的实际效果与逃离是相同的,外观形式上也是勘验现场的交通警察在现场找不到事故车辆驾驶人,本质上与“逃离现场”一样。无论真正的事故车辆驾驶人在现场还是不在现场,对事故车辆弃之不理,与弃车逃离实质上是一致的。如果逃逸者构成犯罪,则冒名顶替者涉嫌包庇罪或伪证罪;如果逃逸者不构成犯罪,对冒名顶替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认定其“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5、事故车辆驾驶人认为事故与己无关而驾车离开现场的。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认为自己驾驶的车辆与其他事故车辆没有接触,事故与己无关;或者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事故与己无关,驾车离开现场的,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只要有证据证明其驾驶的车辆与事故发生有关,就应当认定其驾驶的车辆为事故车辆,认定其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为交通肇事逃逸。当事人应否承担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决定,当事人无权决定自己不承担事故责任。因此,“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事故与己无关”在多数情况下是为自己逃逸寻找借口。 6、驾(弃)车逃离过程中送伤者上医院。发生事故以后,事故车辆驾驶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在此期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然后继续逃逸,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效控制,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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