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借贷纠纷法院怎...
根据规定民间纠纷法院会受理标准如下:民间互助会是民间借贷的一种组织,如果会首和会员之间发生纠纷,,符合如下条件,法院必须受理。 法律依据《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5年,立案审查制度变为立案登记制度,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自收到起诉状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如果人民法院告知是材料不齐全,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待材料齐全予以立案;如果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也应当接收材料,并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人民法院告知不予立案及理由,那么当事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理由分别处理,例如:属于行政案件的,应当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先行仲裁或约定了仲裁机构管辖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等等。
民间借贷法院起诉后,拒不履行民法院的判决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纳入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拆迁补偿纠纷法院能立案,但是法院立案的性质会根据拆迁补偿纠纷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如果发生拆迁补偿纠纷的主体是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和被拆迁人,那么人民法院此时受理的就是拆迁补偿的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