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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没有钱而免除; 2、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3、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抚养费纠纷案件,被告的主体地位,一定是应当支付抚养费而没有支付的一方。目前主要是起诉主体存在一些争议,通常认为具体要看夫妻双方离婚协议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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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抚养费的主体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子女。如果是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由父母一方为当事人进行起诉;如果是要求对抚养费进行变更的,则子女为原告当事人进行起诉,父母一方作为代理人。
抚养费纠纷案件,如果离婚时双方就抚养费没有约定,或者抚养孩子一方不要求对方支持抚养费(也就是放弃抚养费的),然后又后悔了,这样就必须以孩子名义起诉。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当然也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但是以谁的名义起诉,主张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以孩子名义起诉,之前垫付的抚养费,是不可以主张的。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之前垫付的抚养费是可以主张对方返还的,但是只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内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主张从起诉之前两年的,将来《民法典》生效后可以主张起诉前三年的。所以,以谁的名义起诉对争取的权利是不一样的。这就是抚养费起诉的主体是谁的回答,请参照。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相关法规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末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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