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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不缴纳或者不按照规定缴纳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法律赋予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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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会保障是劳动争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即2010年至2012年元月的社保。另外,如果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侵害劳动者劳动权益等理由被迫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失业金损失,如果工作期间未休年休假还可以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等等,尽快委托律师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工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开始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违反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因当收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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