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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可以先将财产分为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在依据财产事实进行分割。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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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未分割,并携带身份证、起诉书、财产清单等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发现离婚时应分割但未分割的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的诉讼。经审查,财产确实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
没有财产分割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只有个人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的话,关于诉讼请求就要写上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其他的程序和普通的离婚案件的一样。二是连婚前个人财产都没有的,这种情况下,诉讼请求就只要写上离婚,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其他方面就跟普通程序一样。《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财产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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