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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让家属拿到做出判决的法院缴纳,拿到发票后交给监狱,交了罚金代表了认罪的态度,由监狱方根据罪犯表现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提出减刑建...
有关系的。 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不交罚金,通常会被认为是不认罪服法,就不能认为是悔改表现。有能力交而不交的,不予减刑,无力交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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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罚金是犯罪分子必须要履行的一种惩罚方式。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是否减刑要看其在监狱中的改造表现。罚金只是作为一种附加刑,并不能作为减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会对减刑有一定限制,但仍然可以减刑。 法院让在判决之前先交罚金,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如果你积极上交了罚金,判决结果一般会对悔罪表现有一定的认可,至少是正常判决,如果拒不提前缴纳,法院仍然会判罚金,执行与否就不重要了,但不会在判决中认可所谓的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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