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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您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那么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这个会进行强制拆除,且没有任何补偿。 其次,如果是邻居恶意阻止的,那么您可以采取报警...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出租住房后,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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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标其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二)使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三)使用荒山、荒坡、废弃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不能确权登记发证。 3、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房屋而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有合法的取得原因,所以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依法应当确权。 4、如果没有合法原因但却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先分户,然后再根据分户之后的总户数,分别确权,这就是分户确权,如果不符合分户条件,以及分户之后仍然超过了总户数的宅基地,不能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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