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未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 1、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
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未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 1、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除已经发生的费用,对于预定食宿、景点门票等未产生费用,在扣除一定手续费和人力成本费等折损后,也应当退还,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第条,第六十五条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根据《》第条、第条,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请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该内容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旅游意外险是针对旅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保险期是从游客跟着旅行社出门到游客离开旅行社回家的那一刻才终止。所以只要是有证据证明是在旅游中出的事故造成的伤害,就可以申请公司理赔。如果是旅行社购买的集体意外险,那么可以委托旅行社出面与保险公司交涉。 2.旅游意外保险,顾名思义,指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意外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三亚作为旅游目的地,很多人都会在这里玩。今天三亚发生了一起景区员工殴打导游的事件。那么,这是怎么发生的呢?景区员工殴打导游违法吗?5月12日13时45分左右,三亚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三亚南山景区一名导游与景区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指示崖州分局南山派出所处置。13时52分左右,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据了解,当天13时40分左右,导游黄先生带领团队在南山景区检票口入园时,因未提前向两名身高超过1、2米的儿童报名,导致购票人数与实际入园人数不符,与景区检票口工作人员陈某涛发生纠纷。随后陈某涛让导游黄先生去补两张儿童票被拒,导致双方因此事在检票口发生争吵,之后矛盾进一步升级,直到陈某涛推搡殴打黄先生。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在充分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者陈某涛(男,37岁)给予行政拘留10天,并处以500元罚款。综上所述,纠纷一定要和平解决,尽量先协商,即使协商不成,也不能直接打人,这无疑是违法的。在法制社会,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成为法律的挑战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861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