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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按照《市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执行。...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火电、钢铁、石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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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机场周围和其他可能对公共场所产生恶臭影响的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厂(场)。在禁止范围以外建设畜禽养殖厂(场),应符合所在县(市)、区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审批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采取防治措施。
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环保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驾驶室前窗右上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出借、涂改和过期的环保标志。
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环保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驾驶室前窗右上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出借、涂改和过期的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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